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村官 > 黑龙江 > 黑龙江村官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黑龙江村官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2013-03-27 10:33:57 字号: | |
  选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毕业生;符合年龄、学历条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志愿到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
  2、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2013年应届生能够如期毕业。
  3、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涉农专业毕业生;“211”、“985”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以及报考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村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