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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3-04-07 10:19:14 字号: | |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方案》,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unan/)现就我县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聘用总指标为47名,具体学科教师聘用计划见《江华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法等违法乱纪行为。
  2.专业知识扎实、有献身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汽车技术学科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且毕业时间为近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5.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须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至199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件)3份。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300元。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沱江中学。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4月23日
  (4)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学学科笔试内容为现行普通高中教材;旅游、信息技术、文秘学科笔试内容为现行职业高中教材。笔试实行百分制。
  模具、电子、服装、汽车技术学科无需进行笔试考试,但要进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的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操作实行百分制。
  3.试教(含面试)
  (1)试教(含面试)的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
  (2)地点:待定
  (3)试教(含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含面试)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则全部参加试教(含面试)。试教(含面试)实行百分制。
  (4)试教(含面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学学科试教(含面试)为现行普通高中教材;旅游、信息技术、文秘、模具、电子、服装、汽车技术学科试教(含面试)为现行职业高中教材。
  (5)试教(含面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心理学、旅游、文秘、模具、电子、服装、汽车技术学科采取课堂试教的方式。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试教(含面试)采取课堂试教和专业技能展示两种方式相结合,成绩各占
  50%。
  成绩合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心理学、文秘、旅游学科的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
  模具、电子、服装、汽车技术的综合总成绩=操作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课堂试教成绩+专业技能展示成绩)×80%。
  笔试、试教(含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组织实施。
  5.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及办法按《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6.公示。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
  7.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新聘用人员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报名、转正定级和录聘等规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向新聘用人员收取。
  五、纪律监督
  公 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13874364393 王老师13787610996 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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