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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3-04-10 10:04:21 字号: | |
  一、招考政策
  1.《简章》和招录职位可在哪些网站查询?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新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xinjiang/)。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二○一三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具体招考对象如下:
  ①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②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③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④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⑤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⑥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4.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预备党员是否可以报考?
  可以。
  5.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主要包括:
  ①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②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践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④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⑤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以上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7.《简章》和招录职位中的学历怎样认定?
  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职位表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经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8.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除报考专业不限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对照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发布的《兵团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9.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不通过网上缴费,到所在地师人事局缴费,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10.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全兵团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兵师公务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
  12.笔试有没有开考比例?
  有。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核减招考计划。
  13.面试有没有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4.体检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15.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6.体能测评有没有测评次数限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公告、公示在哪些网站进行?怎样报名?
  ①网上报名
  兵团考试信息网站(www.btpta.gov.cn);
  ②公告、公示、政策解答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兵团政务门户网(www.xjbt.gov.cn)。
  ③具体报名方法请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2.网络报名时间是哪几天?是否可以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10:00—21日18:00。没有现场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登记表》应注意什么事项?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笔试试卷是否有民族语言试卷?
  没有。笔试科目均为汉语试卷。
  3.笔试地点的选择?
  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表中所选择的“考区”,是指参加笔试的地点,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考区。
  4.报考年龄的规定怎样理解?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4月15日至199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进行资格复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团场在职人员”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是否在职、具体工作单位和在团场工作时间),到报考职位所属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在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 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的,资格复审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视力检查,进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视力检查不合格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考生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民警察类职位的考生需认真查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尤其是考生要认真审视本人的相关条件是否符合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要求。
  7.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报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已经毕业但因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报考时必须提供原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助学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兵团公务员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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