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务员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公务员局,副厅级建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甘肃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省人事厅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工作职责。
(二)划入原省人事厅承担的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职责。
(三)归口管理全省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检查,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四)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调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省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