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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习题(2)

2013-04-23 18:05:10 字号: | |
  【上期解析】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习题
  1.D【解析】同一棵大树,在不同人眼里所表现的价值不一样,这就体现了人的认识能动性。大树在木匠画家,植物学家的认识过程中已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他们对事物的感觉也就变得不一样,这正好体现了人的感觉受理性指导,已有的认识影响感觉活动。d项说法错误。故选d。
  2.A【解析】这句话所表达的含义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往往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量变与质变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体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观点。故选a。
  3.C【解析】根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再做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C项符合题意为。
  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只是排除自己对其后手再做背书转让时的责任,即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持票人仍然可以背书,因此排除A、B、D项。
  4.D【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早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3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34条: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由此,A、B、C项都属于绿杨公司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由此,D项中,除非管理人支付全部价金,否则绿杨公司对该批货物不享有所有权,发货人可以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D项符合题意。
  5.D【解析】根据《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向甲妻支付保险金,D项符合题意。
  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如果作为遗产,应当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但本案明确指定受益人,因此排除A、B、C项。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政治常识习题(2)
  1、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可以使人(  )。
  A.掌握全部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知识
  B.改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
  C.正确认识自然现象
  D.妥善处理工作中的一切事情
  2、“运动应当从它的反面即从静止找到它的量度”,因为静止是(  )。
  A.运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B.过去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
  C.运动的原因和根据
  D.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集中体现为(  )。
  A.它的批判精神
  B.它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和愿望
  C.它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思想体系
  D.它在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
  4、“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映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这一论断是(  )。
  A.认为一切物质都是有意识的物活论观点
  B.把意识同物质等同的庸俗唯物主义观点
  C.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感觉论观点
  D.揭示意识起源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正确观点
  5、唯物主义认识论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承认(  )。
  A.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B.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C.认识是客体在人脑中的反映
  D.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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