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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4-25 17:21:38 字号: | |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大丰市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大丰地区的常住户口;
  2、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招聘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专业或建筑工程类专业。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15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室(大丰市区健康东路82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目: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尾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一经正式聘用,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联系方式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5-85059809,83535353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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