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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招聘公告

2013-05-13 13:37:14 字号: | |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于2011年 5月开馆,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上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ghai/)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编剧与文学创作               1名

  项目策划与阵地建设       1名

  非遗业务指导                   1名

  党务管理                           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编剧与文学创作

  独立进行戏剧(戏曲)剧本创作;负责全市群文戏剧(戏曲)创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各类创作文案的起草。

  全日制大学汉语言文学、戏剧编剧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扎实深厚的文学功底和较强的独立编剧、编导能力,熟悉戏剧理论与研究;富有创作激情,思路敏捷,逻辑清晰;在相关业务领域取得一定成果者优先。

  (二)项目策划与阵地建设

  负责场馆内阵地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协调、指导和统筹。

  全日制大学文化管理、艺术教育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具备独立设计、策划活动与项目研发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述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熟悉全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一年以上文化活动策划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非遗业务指导

  负责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和信息参考咨询服务;负责对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负责非遗专题图书馆日常运营与管理。

  全日制大学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文化遗产保护,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非遗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研究成果者优先。

  (四)党务管理

  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全日制大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党性强、作风正;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并具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止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古宜路125号(邮政编码200235),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组织人事收。请填好附件一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三)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等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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