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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陇南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3-06-25 09:52:41 字号: | |

  2013年公开选调陇南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市教育局下属的市一中、市实验小学学科教师和市教研室教研员。现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ansu/)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计划

  (一)市一中选调学科教师共12名,其中语文、英语、物理、生物、通用技术教师各1名;数学、地理教师各2名;政治教师3名。

  (二)市教研室选调教研员共7名,其中数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计算机学科教研员各1名。

  (三)市实验小学选调学科教师共7名,其中语文、英语、体育教师各2名,计算机教师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本次选调教师和教研员面向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其中选调市一中教师和市教研室教研员选调对象为现任的高中教师。

  (二)选调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较强。

  2.报考市一中教师和市教研室教研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市实验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市一中教师和市教研室教研员者,须具有在高中任教一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任教)的经历;报考市实验小学的农村教师,须具有五年(2008年8月31日前任教)以上的任教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6.熟练掌握计算机,能运用多媒体手段教学。

  7.身体健康。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定于即日起至28日。报名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学校同意并加注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每人交近期一寸彩照3张。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300元。

  (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笔试时间定于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报考市一中教师和教研室教研员的笔试,以现行高中新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应专业知识和理念要求为学科考试内容;报考市实验小学教师的笔试,以现行小学新课程标准规定的相应专业知识和理念要求为学科考试内容。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按60%计入选调总成绩。7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至5:30时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考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说课。说课时间定于8月3日(星期六)。经统一笔试后,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对象。如说课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说课内容以现行的中小学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参加说课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说课前抽签确定次序,并随机抽取题目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成立由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和市教育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说课人员进行现场评审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加总平均后作为说课成绩。说课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按40%计入选调总成绩。

  (四)加分。对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者在笔试、说课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分。凡获得市级优质课大赛、课堂技能大赛或优秀论文、优秀教案评比一等奖者加1分;获得省级上述奖项三等奖以上或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者,在选调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或教学研究专业奖励的加3分。获多项奖励者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加。

  (五)选调总成绩的计算。

  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加分

  (六)体检。体检按职位录取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该职位选调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录取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者进行录取。

  (八)公示。根据选调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陇南公众信息网、陇南教育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说课成绩、加分、选调总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选拨与使用。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选调人员。由市人社局按调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四、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执法室、市人社局纪检组、市教育局纪检组参与公开选调考试和录取工作,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执法室:   0939-8232144

  市教育局纪检组:0939-8215865

  市人社局纪检组:0939-8213634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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