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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选调民警程序

2013-07-04 10:29:35 字号: | |

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面向县级公安机关公开选调民警程序

  一、报名审核。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温州市公安局面向县级公安机关公开选调民警报名表》,由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初审认可,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实绩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二、初步遴选。针对选调职位任职素质能力要求,综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岗位经历、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比较遴选,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教)人选。

  三、面试(试教)。成立面试(试教)考察小组,对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根据面试(试教)结果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温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温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征求市公安局纪委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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