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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7-05 09:57:40 字号: | |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为促进河东教育产业加快发展,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ichuan/)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遴选单位

  河东教育发展园管理办公室。该机构系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河东新区教育发展园规划、建设、院校培育及招引、产业发展等工作。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职位1:办公室负责人1名,拟任主任(正科职)人选;职位2: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职)1名;职位3:办公室科员2名。

  三、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职公务员。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职位1: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职或任副科职2年以上,近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丰富的教育、规划、建设、管理经验,较强的抓教育产业发展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作风扎实、工作效率高。

  职位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职,近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抓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能力。

  职位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龄2年以上,近2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6日— 2013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干道灵云路1号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12室,联系电话:2910252,联系人:刘女士)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原件、任职文件及其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名额。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10日到遂宁市组织人事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测试,满分100分。职位1:包括公文写作、教学管理、规划建设、领导科学等内容;职位2:包括公文写作、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领导科学等内容;职位3:包括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工作筹划等内容。

  2.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10人以下按1:3,10人以上(含10人)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公告携带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参加遴选的书面材料、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有组织盖章)及工龄确认证明、考核等次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人员,根据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主要考察入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是否有违规违纪不良历史记录等;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选用

  1.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http://www.hd0825.com/)及考察、体检合格者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2.选用。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办选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联系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 2910252

  监督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 2911196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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