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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

2013-07-13 12:28:48 字号: | |

  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推进教育名城建设,打造“学生喜欢、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幸福教育”品牌,根据2013年我区教育的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10名,学前教育教师10名,现山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shandong/)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6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2011年、2012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非师范类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四)2011年、2012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五)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者须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不含驻地高校大学生淄博集体户口;或者是入学前从淄博市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淄博市生源);

  (六)2011年、2012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1年、2012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者须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不含驻地高校大学生淄博集体户口;或者是入学前从淄博市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淄博市生源);

  (七)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且符合上述招聘条件之一的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期的张店区户籍或在张店区服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国外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B类岗位的还需具有淄博市常驻户口不含驻地高校大学生淄博集体户口;或者是入学前从淄博市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淄博市生源。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3年张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岗位,招聘计划共12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3年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统一考试,严格考核、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15日下午17: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8:30-7月16日下午17:00。

  缴费时间: 2013年7月17日上午12:00 前    。

  报名网址: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正面照片(电子照片文件要求:文件不大于5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多次登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需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应聘相应学科,不能跨学科应聘。(1)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没有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3)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语文、数学专业(任选其中一个专业),安置时只能在小学学段选择相应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2:00点前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18日上午8:30- 19日下午17: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2:00前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4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3年7月20日下午13:30-17:00,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4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殊考生资格。

  5、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相同学科的招聘计划中。

  6、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淄博市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7月 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上午:8:00—9:30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上午10:30-11:30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照学科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

  应聘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的人员。应聘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的人员。

  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面试(说课)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测试前由纪委监督应聘人员抽签确定讲课课题。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说课。

  报考B类岗位的除说课外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说课)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四)录取办法

  1、按总成绩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

  面试(说课)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说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zhangdian.net)、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布。

  (五)考核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类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专业)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及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张店教育信息网  (www.zdj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自主选择单位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专业)和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3、聘用

  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并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确定单位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后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参加招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                0533——2869883 2861659

  监督电话:

  张店区监察局                0533——286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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