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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聘

2013-07-21 19:26:47 字号: | |

  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unan/)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
  1、检察业务(侦查岗位)4人,限男性;
  2、检察业务(其他岗位)2人,不限性别。
  二、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一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联系电话:0731-24220960,13974101292;传真:0731-24227049;联系人:刘剑昌、黄丹。
  网上报名:报名者先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档一起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ocofy_11@163.com),待考试之前再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法律专业人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资料也可提供。
  (二)资格审查
  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1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由笔试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党建网http://www.hnyxdj.gov.cn和攸县人民检察网http://www.hnyxjcy.gov.cn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2、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3、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及小孩入学等。
  附件:《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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