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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溆浦县公安局招警简章

2013-07-23 15:41:56 字号: | |

  溆浦县公安局关于招聘

  治安巡特警队员、交通协管员、消防员的

  简 章

  为了强化县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消除火灾隐患,溆浦县委、县政府决定招录一批治安巡特警队员、交通协管员、消防员,现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unan/)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治安巡特警队员20名、交通协管员10名、消防员6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溆浦常住户口。

  3、男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复员退伍军人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溆浦县公安局大院内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溆浦县公安局大院内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25日下午3点到溆浦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和面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6日上午8:00时,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提示。

  2、测试内容:1500米跑。

  3、初录人数:按测试成绩的排名,取前43名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7月27日上午8: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

  五、体检和考核(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前36名等额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照湘人社工字【2010】78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察),考核(察)工作参照湘人发【2010】27号文件执行。体检及考核(察)不合格而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县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年限(最长服务期不超过15年)。聘用人员月工资1500元(含由单位代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县委政法委 刘书读 15274589798

  县公安局 石 海 13974520888

  溆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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