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之法律:案例分析题精选习题16
已经进入八月,这也说明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轮复习已经过半。往前回首,是基础阶段的总结,往后翘盼,是强化提高阶段的开始,七月开始以后的任务是非常繁重的。那么,对于这个重要的环节,考生应该怎样来应对接下来的备考复习呢?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在备考2014年国考的考生开启备考航程的时刻,特为广大备考考生打造最专业短信助考平台指点迷津。
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法知识点的测查。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着重关注新法。考生在复习时必不可少的就是根据考试大纲来备考复习,因为考试大纲是考生复习备考的最权威依据,所以考生一定要选择比较正规、权威的教材,考生可结合国考教材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http://www.gjgwy.org/201303/2258.html)备考,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根据历年考情推断2014年公务员考试中涉及法律知识的会考练习如下:
【案例分析题】
赵某接到某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立即提出复议申请。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未对赵某的申请进行复议。问:赵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说明理由。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劳动教养处理决定的行政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起诉的外,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另外还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在本案中,赵某先向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而未直接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的期限应为两个月,但在此期限内,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未对赵某的复议申请进行复议,那么,赵某就应当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现在赵某的起诉期限已过,赵也就丧失了起诉权,所以法院对此案将不予受理。如果赵某认为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或其上级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