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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432人 8月22日至27日报名

2013-08-19 15:18:30 字号: | |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lin/)了解到,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已公布。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432名,其中:基层检察机关21名,基层法院机关20名,基层公安机关247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144名。

  根据公告要求,招录范围和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单列的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3年8月22日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吉林省选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不再实行加分政策。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7.曾被辞退的;8.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9.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10.现役军人;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据悉,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4时30分期间登陆吉林公务员考试网通过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1时30分,按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考生请于8月27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已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务于8月28日8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核减及取消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请于8月28日16时30分前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21日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招生入学考试两部分内容。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可结合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备考教材来复习。教育招生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至22日。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格线同时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可同时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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