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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招录政法干警245人 23起可报名

2013-08-22 09:41:05 字号: | |

  据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ansu/)获悉,2013年甘肃省计划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245人,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8月23日可进行网上报名,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9月21日在兰州市统一参加笔试考试。

  此次招录的245名基层政法干警中,法院系统48人,检察院系统58人,公安系统95人,司法行政44人。招录对象分为三类: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2013年8月21日前在甘肃省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3、退役士兵,即甘肃户籍的退出现役的人员。

  对立功退役士兵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

  此次,政法干警招录退役士兵招录39人,这也是近年来甘肃省招录政法干警面向退役士兵名额最多的一次。与此同时,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本次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录取后即定向、定单位,并与招录部门及培养院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培养结束后,合格者到定向单位工作。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按照规定,本次录取人员通过定向培养的方式,首先到报考职位对应的大专院校学习2年,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招录人员中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同时,明确规定在校培养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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