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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8-29 21:02:28 字号: | |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人大机关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dong/)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要求

序号 公开选调职位 数量 职位要求
1 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男性,29周岁以下(含29周岁),“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及以上,从事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
2 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男性,29周岁以下(含29周岁),“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及以上,从事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
3 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男性,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财政经济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字综合能力强,从事2年以上财政、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4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男性,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法学、管理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字综合能力强,从事2年以上法律、管理相关工作。

  二、选拔范围

  以上职位选拔范围为:面向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职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

  三、报名资格条件

  公务员选调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一)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应专业条件和要求;

  (二)身体健康;

  (三)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定级;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或以上;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违反计划生育和有关规定的,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七)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我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已婚人员的配偶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

  年龄、计算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9月6日9:00至9月20日17:00止

  3、填报: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报名。笔试前的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进行。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4、打印: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0月6日12:00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文字运用和逻辑思维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印章,如《公务员登记表》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计划生育证明、有关荣誉证书、已发表理论调研文章、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所从事岗位性质)等,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非广州市户口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报考者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情况,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实际操作测试

  实际操作测试拟定于10月下旬,具体方式、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实际操作测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及总成绩折算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

  (五)体检

  体检时间拟定于11月上旬。考试结束后,依所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时间拟定于11月上中旬。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出商调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的前提下,由我会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前往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再次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可能需要出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证)。如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调出、本人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公示时间拟定于11月下旬。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选调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选调转任手续拟于12月上旬开始办理。

  本公告由我会机关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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