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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

2013-09-02 11:48:20 字号: | | 推荐课程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qinghai/)已在第一时间公布了2013年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考试公告。此次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1249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315名)。此次所有考录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以及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

  2013年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考试不仅招录职位较多,其政策也有调整。其中本次招录中的优惠政策有以下人员可加分:

  对退役士兵和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的汉族子女,此次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以上符合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和农村服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

  报名(2013年青海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于2013年9月9日至18日,汉族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退役士兵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考生,请到报考职位所在的省直招录机关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请到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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