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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银海区福成镇城市管理巡防中队招聘工作方案

2013-09-10 11:33:02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2013年银海区福成镇城市管理巡防中队招聘工作方案

  为建设一支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巡防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经银海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市管理巡防中队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方案,现广西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uangxi/)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福成镇城市管理巡防中队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简称镇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统筹、协调整个招聘工作。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甫  福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燕声  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王大宏  福成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梁君记  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  克  银海区城市管理巡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周广顶  福成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陈文龙  福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许  军  福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鸣山  福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耀颜  福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敬昭  福成镇副镇长

  陈祖宇  福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室,办公室主任由彭鸣山同志兼任。七个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彭鸣山

  成  员:池国燕、林举虹

  职  责:负责报名工作,报名情况的统计汇报,报名人员资格的初核。初核合格人员报领导小组确认考试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试工作小组

  组  长:孙敬昭

  成  员:孙益游、薛永安、陈家宁、区人社局若干人、区巡防大队若干人

  职  责:负责招聘考试体能测试的组织工作,包括体能测试的场地联系、场地布置、测试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三)面试工作小组

  组  长:彭鸣山

  成  员:翟羽佳、池国燕、区人社局若干人

  职  责:负责招聘考试面试的组织工作,包括面试的场地联系、考场布置、面试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四)政审工作小组

  组  长:彭鸣山

  成  员:池国燕、区人社局若干人、镇派出所一名干警

  职  责:负责入围人选的政审组织、材料收集、结果汇总等工作。

  (五)体检及合同签订工作小组

  组  长:孙敬昭

  成  员:孙益游、陈家宁

  职  责:负责入围人选体检工作的组织及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包括体检医院的联系、时间的安排、人员的通知,体检结果的反馈、合同签订(工资落实)、聘用人员的上岗安排等工作。

  (六)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孙耀颜

  成  员:薛永安、翟羽佳

  职  责: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工作。

  (七)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许  军

  成  员:包雄文、张焕辉

  职责: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工作用车、用水、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招聘经费的落实等。

  二、招聘的名额及条件、原则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福成镇城市管理巡防中队工作人员12名(限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2.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即1982年9月10日以后至1993年9月10日前出生);

  3.中专文化以上学历,退伍(转业)军人优先;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制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政辞退和开除记录;

  6.具有广西户籍(北海市户籍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对象一经招考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每人每月1500元(另购买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通告。通过报刊、网络通告招聘简章。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成镇政府三楼组织室,报名联系电话:0779-8508161。符合招聘条件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审查:由镇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成绩100分。体能测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

  1.体能测试:总分60分。

  (1)测试项目:测试1500米跑步、引体向上;

  (2)测试时间:待定

  (3)测试地点:福成中学

  (4)测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5)成绩公布:体能测试后在福成镇人民政府公示。按招聘岗位数依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40分。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处理、自我情绪控制、人际交往和举止仪表等相关内容。

  (2)面试办法: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试人员须一直在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到休息室休息,成绩宣布后才能离开。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待定。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福成镇政府公告。

  (三)政审和体检:

  1.政审。考试成绩合格,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计划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进入政审人选成绩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时,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政审人选。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镇组织室负责组织开展。

  2.体检。根据考试、政审的结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

  3.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应聘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审批

  对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的拟聘用人员在福成镇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福成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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