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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启动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三十三)

2013-09-14 09:20:41 字号: | | 推荐课程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拉开序幕,考生们也都在紧张的国考复习中,正所谓一年一次的大考竞争太激烈只能全力以赴。考生在复习时可结合国考教材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备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是严格依据最新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编写的公职类基础系列教材,同时其行测知识树部分以树形结构的形式将行测考试中所有的知识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可以保证知识点按照其逻辑条理摆放,让考生可以按照知识间的逻辑关系有机地安排学习计划。

  1. 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 )开始

  A.出生时

  B.死亡时

  C.立遗嘱时

  D.遗产分割时

  2. 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用合伙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欠丙4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请求,乙只同意偿还2万元,为此引发纠纷。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负何种责任?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3. 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4. 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李某何种权利?

  A.健康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5. 某甲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甲的代理人

  A.甲的母亲,80岁       B.甲的妻子,50岁

  C.甲的妹妹,45岁       D.甲的叔叔,60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选项B正确。

  2.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事先约定分担债务。可知,甲乙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合伙债务。

  3.B【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C【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张某、王某侵犯的正是李某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C为正确答案。

  5.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据此题中甲某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B项中甲的妻子身为原告,不能作为甲的代理人,应由第二顺序监护人即甲的父母担任代理人,但甲的母亲年事已高,恐不能胜任代理人职责,则可以其其他近亲属为代理人,选项C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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