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面试辅导 > 模拟题 > 公务员面试热点:录取公平要尊重性别差异

公务员面试热点:录取公平要尊重性别差异

2013-09-21 08:51:0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对于即将到来的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光阴一去不复返。“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众多没有公务员考试经验且对公务员考试了解不多的考生来说,考前积极备考,认真复习还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在剩下的时间里,考生需要做的就是争分夺秒、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备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从备考的角度来说,凡是考试,必定会有方法。公务员考试也不例外,是需要考生的精心准备和耐心备考的。在这最后距离考试还有2个月的时间内,要分阶段、分任务的完成个人复习计划。在所谓的“题海战术”之前,最好能够寻找专业的辅导提纲挈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http://www.gjgwy.org/2053/2259.html)复习准备,现还推出配套视频教程(http://www.gjgwy.org/201309/56335.html),三十六个课时,涵盖《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所有知识点,.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就网络热点讨论事件,从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察角度模拟并全面解析,希望广大考生能从中受益。

  【热点聚焦】

  日前,一份“2013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报告显示,在今年的高校招生中,全国112所211工程学校,只有31所不存在性别歧视,81所211高校在招生中存在性别限制,其中34所属于直接违规。

  报告中所谓“性别歧视”,是指高校在招生时对男女考生划定不同的分数线,相同的专业,女生的录取分数线却要高出男生很多。或者,有些专业只限定招录男生或女生,以至有些考生因为性别限制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专业。

  【热点透析】

  高校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每年高考结束,该话题就会像回锅肉似的被舆论“轰炸”一番。多年“轰炸”之后,教育部对此也有所行动。今年5月22日,教育部公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杜绝录取歧视”被写入新版规定。新规定特别指出,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从以往的争论来看,高校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确实考虑了男女性别差异与专业的关联性。支持“男女差别录取”者认为,考量一项公共政策是否公正,不仅要看程序,还要看最终的结果。如果女生在特殊专业上就业前景黯淡,在招生录取上不加以限制,录取程序上虽然公平了,但最终的结果可能对女生造成更大的不公平。而反对者则认为,受教育并不必然与特定专业的就业挂钩,教育的问题应该回到教育本身来解决,简单顺应就业市场是把就业歧视延伸到教育歧视,是以就业困难为由限制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对考生而言,公平是最起码的诉求。而1:1的录取比例是不是就保证了公平,其实也有待商榷。我们不能把对公平的要求仅仅诉诸程序,实质上的公平也不能忽视。性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特殊专业的职业发展对男女生有不同的要求,也是客观现实。所以,如果我们一味地要求简单划定1:1的录取比例,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公平,甚至有些矫枉过正。比如,那些艰苦或对体能要求较大的专业,从保护女性的角度看,适当限制女生报考并非歧视,而是尊重。只有尊重了性别和专业的差异,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认为,要杜绝高校招生录取存在的性别歧视,需要教育部门在特殊专业类的招生规章中细化录取准则,分门别类规定哪些特殊种类可以有性别限制。但必须说明的是,《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高等学校依法具有招生自主权。所以,杜绝性别歧视有赖于高校招生的“道德自觉”,尽可能缩小“特殊种类”的范围,并且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吸纳民智,最大限度取得共识。

推荐课程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