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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复审通知

2013-11-02 08:37:37 字号: | | 推荐课程:

  2013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3年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拟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现甘肃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gansu/)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6日至7日  9: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系统: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710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275号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931-8532115

  检察院系统: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一楼大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兰州市高新区可口可乐公司对面)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1-2369056、0931-2368222

  公安系统: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华瑞大厦1511房间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5号(东方红广场西口)

  联系人:赵老师、曲老师

  联系电话:0931-8535219、13919957801

  司法系统: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武威大厦401房间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红星巷26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31-8632742

  三、具体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准考证,“四项目”人员还需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期满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须提供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还须提供择业通知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该职位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由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甘肃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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