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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2014-01-22 14:44:5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4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wangrui@nbciq.gov.cn,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宁波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
  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告知我局并提交书面声明。如考生在未告知我局的情况下私自放弃面试,我局有权将相关情况上报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
  二、邮寄材料审查
  ㈠寄送材料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26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我局接受资格审查(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㈡寄送地址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9号宁波检验检疫局人事处,邮编:31501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邮件发送地址:wangrui@nbciq.gov.cn
  ㈢有关要求
  邮寄、发送材料时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名中注明“06016820××(职位代码)职位×××(考生姓名)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面试前一天(2月18日)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报到地点等信息详见附件2)。届时考生须提供邮寄材料审查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考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四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以作资格复审。凡材料缺失或不实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若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一般不再进行面试人员递补。
  四、面试安排
  ㈠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㈡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19日(周三)进行,上午9时准时开始(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㈢面试地点:金纬宾馆(详细信息见附件2)。
  ㈣面试有关要求
  1.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㈠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㈡ 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达到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进入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为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公告另行发布)
  ㈢体检及有关要求
  1.体检时间:2014年2月20日。
  2.我局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内,通过人社部及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晚电话通知所有参加体检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
  3.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当晚电话通知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集合,逾时视作弃权,我局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21729、87021725、87021432
  咨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期间(除节假日),每天9:00—12:00;14:00—17:30。
  如对入围面试人员情况有异议,请于2月18日下午17:30前向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74-87021603。
  附件: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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