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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明确事业单位招考放宽少数名族条件限制

2014-04-09 14:32:59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贵州明确事业单位招考放宽少数名族条件限制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考生实行区别对待,给予少数民族考生更多的机会,使民族地区真正招收到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通知明确,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少数民族考生学历全面放宽;民族自治地方公务员招录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职位开考比例降低至1:1;划定职位专门招考招聘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

  应聘以少数民族语言交流为主的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当地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学历放宽到中专(高中、职高)。

  应聘少数民族乡(镇)“双语”教学岗位的,应具备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少数民族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的少数民族乡土医师,应具备从业资格,学历放宽到初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在加强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在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方面给予积极完善,整合现有各项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工作的倾斜政策措施,专门制定出台我省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培养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予以倾斜。在2014年的招录工作中,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单列计划205人,面向瑶族、布依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考生招录。

  在培训教育方面,今年我省将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贵州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东西部对口培训的指标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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