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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建阳市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2014-05-15 14:42:41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关于2014年度建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南平市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建阳市公务员考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所有职位进入资格复核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报考人员资格复核时间安排

  1、报考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资格复核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8:30—10:30。

  2、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复核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10:30。

  请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准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报考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的考生,2014年5月20日下午15:30,请已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在南平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召开测评前动员大会。5月21日上午8:00,请考生在南平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分组抽签进行心理测评。5月22日上午8:00,请已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在南平市体育场正门集中,进行体能测评。

  考生参加心理和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为便于工作开展,测评时谢绝考生亲朋好友陪同。

  三、报考人员资格复核地点

  1、报考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资格复核地点在建阳市公务员局调配科(建阳市政府办公楼四楼)。

  2、报考其它职位资格复核地点在建阳市委党工委会议室(建阳市政府办公楼三楼)。

  四、资格复核工作要求

  1、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近期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招录机关通知。考生本人应按照有关要求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职位和招录公告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复核(以上材料均需交复印件一份)。每位考生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打印出来的学历证明,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核时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所需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查询”的查询平台中认证。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3月11日前取得(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放宽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2014年3月1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2013年、2014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须符合公告和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公告和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3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6、资格复核期间因故放弃面试的人员须提交书面声明(亲笔签名、加盖手印),在资格复核的二天内送交建阳市公务员局。其中,6月30日及之后放弃面试的,将按有关规定将该考生信息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建阳市公务员局

  2013.5.15

  2014年建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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