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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06-10 16:48:51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xinjiang/)公布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勤奋耕耘,新疆农业大学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农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和60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各类在册学生20000余人,有教职工1502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4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79人。

  学校建有国家关键点学科1个,国家关键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部委关键点学科1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自治区级关键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关键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关键点实验室7个。

  二、招聘范围: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博士应聘者可适当放宽。

  (九)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十)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大学校园网(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2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农业大学校园网(www.xjau.edu.cn),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au.edu.cn/zpsys)注册后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2.报名期限: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22日

  3.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苑老师、赵老师电话:0991-8762671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专业目录请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考核

  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的实施: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校主页上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下同)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折算。面试以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水平;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早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校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的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的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分别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学校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1、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计划表.xls

  2、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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