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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额济纳旗公安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实施方案

2014-07-17 17:03:0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额济纳旗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旗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缓解交通警力严重紧缺的现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聘用一批交通巡逻协管员。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聘。

  二、 招聘名额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共35名。工作岗位分别为交警大队雅干中队、策克中队、二号山检查站、城镇中队等路面工作岗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本人具有额济纳旗常住户口。

  2、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退伍军人。(现在公安局工作的实习人员不受条件限制,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5、爱岗敬业,能够适应交通巡逻和交通执勤等强劳度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额济纳电视台、中国额济纳门户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5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退出现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地址:旗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东,联系电话:6521900转8019)。报考者须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经初审、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采取闭卷笔试的方法公开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

  2、笔试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资料。

  3、命题、阅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4、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公示(公示期2天)。

  5、现在公安局实习人员工作每满1年笔试成绩加1分,少数民族笔试成绩加2分,复转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考试成绩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通过公示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工作需要,且本人工作表现良好,可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否则,从期满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2、经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或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因主客观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名额,差额部分由高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的交通巡逻协管员为旗公安局自行招聘的临时用工。

  5、所聘用的交通巡逻协管员由旗公安局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由旗公安局负责制定。

  (二)社会保障

  1、被聘用的交通巡逻协管员应参加本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金(以下统称“五险”)。

  2、所缴纳得“五险”基数,按照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3、单位、个人缴费比例按照本旗“五险”缴纳相关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交通巡逻协管员根据岗位和工作量,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1500元(含个人应承担缴纳的“五险”费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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