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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公务员体检标准

2014-12-26 14:02:45 字号: | | 推荐资料 新疆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为加强兵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兵团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228名。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备考。

  众所周知,每年因为体检不过关而无缘公职的考生不在少数。在此,新疆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新疆兵团公务员体检标准供考生参考:

  体检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的考生按1:2进入体检,其他职位的按1:1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兵团和各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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