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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选调参公人员公告

2014-12-30 11:32:12 字号: | | 推荐课程

    2015年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关于选调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全市和中央驻深单位公开选调2-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中央驻深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含副科级);

  (五)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深圳新闻网、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深圳组工在线、“公务员之窗”内网、深圳青少年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17:00时;报名地点: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210室;咨询电话:82104470、82104346。

  2、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gqtszswyh@163.com);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团市委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深圳青少年网公布。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按笔试(占50%)、结构化面试(占30%)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占2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在深圳青少年网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确定考察对象,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并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办理任职手续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团市委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

  2、团市委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3、团市委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信息简表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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