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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阜阳市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2-27 14:43:58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2015年度阜阳市中医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阜阳市委《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阜发〔2013〕12号)文件、《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及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14〕5)文件规定,现将阜阳市中医医院2015年度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招聘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一、校园招聘(编制内招聘)

  2015年3月22日,应届中、西医研究生、西医临床、中西医结合、检验、影像、麻醉、西医康复医学等本科生,参加在安徽医科大学举行的全省医药类招聘会现场直接招聘。参加该招聘会应聘条件是:

  1、硕士学位以上应届研究生。

  2、本科生必须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3、“985”、“211”工程院校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

  4、安徽省内医药类院校(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及皖南医学院)综合总成绩排名在年级前三分之一的应届毕业生;

  上述毕业生经面试合格者(面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校内),即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试用1年后可纳入编制管理。

  二、自主招聘(编外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校园招聘未招满的剩余计划参加自主招聘。

  1、应、离届、中、西医研究生、西医临床本科毕业生、影像、麻醉、检验、西医康复医学、中文等本科生必须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应、离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2、口腔科、中药制剂专业、康复治疗师、水电工等要求专科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2013-2015年毕业)。

  3、护理专业:第一学历为大专。(2013-2015年毕业生)

  注:2015年护理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方可录用。如有不合格者,将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有青霉素过敏者不予录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具体见招聘计划)

  (三)录用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执业资格:

  2013—2015年毕业的医、护、技、检验、中药类历届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药(士)师。

  3、外语、计算机水平:

  本科毕业生须有较好的外语及计算机水平和能力,英语通过全国大学四、六级考试合格的(426分),计算机最低须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一级计算机水平考试。

  三、招聘方式:

  1、考试招聘:对于医疗、口腔、医技、中药制剂、护理、中文、水电等采取由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通过笔试、面试程序招聘。

  2、经医院考试自主招聘进院工作的本科、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与医院签订聘用协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采用现场报名。

  时间:报名和笔试时间待定。

  地点:阜阳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电话:0558—2780225

  报名须知: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有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自荐信、(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单、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及相关学历原件、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报名时填写《阜阳市中医医院编外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费45元。

  (2)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医院将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至低录取,确定入围人员。入围后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两者相加即为综合成绩,按照医院招聘录用人数,由高至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后进入公示。

  (3)公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体检。

  (4)体检 :医院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资格,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待遇按《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的改革意见》阜政办(2013)44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阜阳市中医医院

  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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