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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属戒毒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须知

2015-04-29 10:10:40 字号: | | 推荐资料 山东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各市招考公告】【各市报考指南

  2015年省属戒毒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现场身体初检

  报考省属戒毒所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到省司法厅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在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日之前完成缴费后,方可取得报考资格。所有身体初检项目只在一个身体初检点进行。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一)报名时间和现场身体初检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身体初检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身体初检时间截止到5月9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网址:www.rsks.sdrs.gov.cn(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敬告:请报考人员尽量于5月8日16:00报名截止前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以方便未通过初检时及时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二)身体初检时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三)身体初检项目

  身体初检项目包括体型体貌、肢体功能、纵跳摸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等。

  (四)身体初检地点

  济南市燕山小区西路1号(宝华培训中心,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口向南50米),联系电话:0531-82923405。

  二、其他

  省属戒毒所招考职位表请查阅《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1。

  新录用的省属戒毒所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凭《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

  省属戒毒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司法厅

  一、报名及现场身体初检

  报考省属戒毒所公务员(人民警察)应先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到省司法厅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合格者在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日之前完成缴费后,方可取得报考资格。所有身体初检项目只在一个身体初检点进行。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一)报名时间和现场身体初检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身体初检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身体初检时间截止到5月9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网址:www.rsks.sdrs.gov.cn(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敬告:请报考人员尽量于5月8日16:00报名截止前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以方便未通过初检时及时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二)身体初检时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应属同一底版)。

  (三)身体初检项目

  身体初检项目包括体型体貌、肢体功能、纵跳摸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等。

  (四)身体初检地点

  济南市燕山小区西路1号(宝华培训中心,和平路与山大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口向南50米),联系电话:0531-82923405。

  二、其他

  省属戒毒所招考职位表请查阅《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1。

  新录用的省属戒毒所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凭《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

  省属戒毒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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