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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10 13:42:44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社区工作人员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粤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有小汽车驾驶证优先。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二、招聘人数

  社区工作人员3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三楼311室(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联系电话:84239362。

  4.报名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提供《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附件1: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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