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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2015-11-12 00:00:00 字号: | | 推荐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

因审判工作需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法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2012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32名,具体要求详见长春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org/)。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的程序详见长春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org/)。

四、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聘用制文职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正式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3、新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原则上由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统一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数额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额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法院网(http://cczy.chinacourt.org/)。

咨询电话:0431-88558894、88558895。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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