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申论辅导 > 热点时评 > 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 迈向社会新发展

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 迈向社会新发展

2015-11-25 09:26:1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我们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用好历史机遇,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我们要加以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目标定位,贯彻好、落实好新的发展理念,着力开创“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境界。
  
  落实新理念,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未来五年,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改善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处理好城乡区域协调、经济社会协调、“四化”同步等重大关系,既看速度,也看增量,更看质量,改善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
  
  落实新理念,要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居于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统揽,推进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的支撑带动作用,激发各类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汇聚各类人才、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调动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与发展模式。
  
  落实新理念,要不断增创开放发展新优势。开放是国家繁荣的必由之路,开放是连云港的最大优势。我们要按照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连云港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和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将连云港打造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努力构建江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区和先导区。我们要坚持开放发展不动摇,抓住用好“一带一路”建设机遇,打造世界一流的出海口和东西双向开放的重要枢纽港,落实企业、城市、人才“三个国际化”要求,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关键点推动产业经济开放,大力增进人文开放交流,不断拓展东西、内外开放新空间,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新体制。
  
  落实新理念,要以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绿色化本质上是一种全新的发展方式,体现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制度体系、思想意识等各个层面,我们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入和协调改善。我们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加快完善生态环保制度,努力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活家园。
  
  落实新理念,要大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正确处理民生与发展、“百姓富”与“城市强”的辩证关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通过加大民生投入、改善民生保障,促进消费、扩大需求,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切实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扶贫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一环,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要狠抓扶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落实新理念、迈上新台阶,我们还要注重发挥好改革和法治的“双轮驱动”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总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下,我们万众一心、拼搏奋进,一定能够实现“十三五”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登陆新私学,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信息!

相关阅读:

  • ·山西省“十三五”公务员培训出新规 将实施四类培训
  • ·时政热点:中国“十三五”开局改革部署突出“两个聚焦”
  • ·中国“十三五”改革突出“两个聚焦”
  • ·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 迈向社会新发展
  • ·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论坚持“十三五”规划中六大原则的必要性
  • 地方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