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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江北区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5-11-28 18:08:24 字号: | | 推荐课程
  
2015年重庆市江北区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重庆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2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名额
  
  遴选2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行政编制人员可报考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职(岗)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职(岗)位,一般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编制岗位。
  
  报考人员经遴选录用(聘用)后,在原单位的行政、参公事业、事业三类身份编制不带入遴选职位(岗位),以遴选录用(聘用)职位(岗位)编制性质确定身份。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实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4. 2010年以来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所在单位机构规格符合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承诺在遴选单位服务5年以上;
  
  8.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三楼人才交流服务大厅(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3.联系单位及电话: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67757315。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正面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③考生需现场递交《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登记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
  
  初审合格后现场发放的《重庆市江北区公开遴选报名表》。
  
  委托报名人员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出具由委托人签字并捺指印的委托书。
  
  (二)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各遴选职位(岗位)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此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核减的,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名额。
  
  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公布笔试成绩同时一并公布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
  
  2.复审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社会保险局4楼407室(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村13号)。
  
  3.复审要求:对笔试通过进入面试的人员身份编制等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资格,由此产生的遴选职位(岗位)空缺按同职位(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复审所需材料:①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录用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文件或聘用呈报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②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报考证明。
  
  (四)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差额考察
  
  按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书面通知考察人选本人,职位总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共同制定考察标准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差额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及与遴选职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结果直接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差额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笔试成绩、体检人选名单等均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bpi.gov.cn)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请在笔试时留意考场黑板的板书提示内容。
  
  对拟遴选人员,由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bp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遴选录用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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