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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5-12-31 17:12:16 字号: | | 推荐课程: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2016年,南京市计划招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一)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27名(详见《2016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栖霞区选聘20名,江宁区选聘5名,溧水区选聘2名;
  (二)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7名,其中江宁区选聘5名,溧水区选聘2名;
  (三)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16名,其中江宁区选聘10名(男6名,女4名),溧水区选聘6名(男4名,女2名)。
  二、选聘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选聘对象:
  1、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3、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报名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报名条件
  1、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报名方式,参见《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
  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在选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相关提示选报南京市大学生村官岗位,市选聘办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考。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考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江苏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2)报考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南京市所辖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未填写的视作同意本市调剂;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391518,025-83638140)
  (二)资格审查。南京市选聘办组织各有关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笔试。由江苏省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四)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京市选聘办根据选聘人数分别确定江宁区(男)、江宁区(女)、溧水区(男)、溧水区(女)4条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的3倍(如达线人数不足,按至少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由省选聘办牵头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七)体检和政审。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将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决定聘用。南京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逾期不报到,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五、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8、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各区根据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选聘办:(025)83638140
  江宁区:(025)52281504
  溧水区:(025)57206671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com
  本简章由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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