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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核减、取消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招录职位公告

2016-01-20 15:26:3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关于核减、取消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招录职位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核减或取消的招录职位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16︰00,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表
部门代码 单位名称 职位
名称
职位
代码
招录
人数
开考
比例
初审合格
缴费人数
核减、取消人数
4061200899 通州区乡镇机关 科员 14 1 3 0 取消
3062100533 海安县人民法院 科员 01 1 3 1 取消
3068400007 海门市公安局 民警 02 1 3 2 取消
3062300306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科员 90 2 3 3 核减1人
3061200007 通州区公安局 民警 01 4 3 5 核减3人
3068200533 如皋市人民法院 科员 01 2 3 5 核减1人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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