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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扬州市公务员考试取消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通知

2016-01-20 18:24:4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关于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取消未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的通知
 
  根据《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开考比例需要取消的职位计划公布如下: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分局06职位、91职位,高邮市送桥镇机关90职位,高邮市卸甲镇机关90职位,高邮市三垛镇机关90职位,高邮市汤庄镇机关90职位,江都区丁伙镇机关02职位,江都区小纪镇机关90职位,均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现予以取消。
 
  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扬州市宝应地税局01职位,也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规程取消后现予一并公布。
 
  报考上述被取消职位并报名成功的人员,可对照有关条件于1月21日9:00-16:00进行补报名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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