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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2016-01-28 20:28:22 字号: | | 推荐课程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电话确认:请拨打0371-60336373、60336312。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3日17时前传真至0371-60336206。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早上7:30前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审核)到面试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16年2月26日至2月28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河南中天迎宾馆,第12层。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6号。可乘坐82路、900路、909路到黄河路花园路口站下,步行沿政六街向北到达。
  
  (四)面试名单(见附件4)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体检费用由面试单位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371-60336373、60336312(电话)
  
  0371-6033620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4.面试名单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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