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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2016-01-28 22:31:2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6年2月4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qxdsq@stats-sd.gov.cn <mailto:1. 发送电子邮件至qxdsq@stats-sd.gov.cn>,电话确认请拨打0531-86129839、86197956。


  2. 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职位面试”。


  3. 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 请确认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2月4日前传真至0531-81772072或发送扫描件至qxdsq@stats-sd.gov.cn <mailto:于2016年2月4日前传真至0531-81772072或发送扫描件至qxdsq@stats-sd.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2月24日9:00-17:00,带以下材料到金都大酒店(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55-1号)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材料


  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报考职位所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中注明考生具体从事的工作和起止时间。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拟于2016年2月26日至2月28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金都大酒店(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55-1号)


  1. 长途汽车站:乘坐4路或35路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2. 济南火车站:乘坐43路公交车到天桥南站换乘4路或35路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3. 济南西客站:乘坐K157路到营市西街(五院)站下车换乘27路公交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4. 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泉城广场换乘K52路公交车到七里山路站下车前行10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向右。


  酒店前台电话:0531-86139000。


  (四)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拟于3月上旬进行,具体要求将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531-86129839(电话)0531-86197956(电话)0531-81772072(传真)


  电子邮箱:qxdsq@stats-sd.gov.cn <mailto:qxdsq@stats-sd.gov.cn>。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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