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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公告

2016-02-05 08:29:51 字号: | | 推荐课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我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筹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吉安市市直单位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意见》,经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拟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遴选5名综合素质好、文字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法律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及范围
  
  (一)遴选职位: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二)遴选人数:5人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吉安市本级、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的交流条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文字写作与综合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现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应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遴选职位存在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6年2月5日。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7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ov.cn/)、《吉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jadj.com.cn/)或《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下载《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出具的关于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16室)。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上旬,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调减职位计划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5、笔试。笔试于2016年4月上中旬进行,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案例分析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早3个工作日向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8、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9、确定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遴选职位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市人大机关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遴选未尽事宜由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肖露,8222206(办),15170879188(手机)。
  
  严肃工作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吉安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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