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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宁波海关面试公告

2016-02-10 21:52:2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宁波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宁波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1),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延缓派遣生另随带延缓派遣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另随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8:30至17:00(中午不休息),地点为宁波海关一楼大厅。海关业务职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抽签确定。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5日和2月26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当天候考地点为宁波海关三楼多功能厅。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注意安全。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宁波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宁波海关门户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面试地点位置图和周边交通


  面试地点:宁波海关(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距离宁波火车南站约1公里,距离宁波栎社机场约13公里。乘坐10路、301路、510路、965路公交车可到达)。

 


  七、面试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益丹、汪晋


  联系电话:0574-89090913、0574-89091350


  传真电话:0574-890923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89号宁波海关人教处。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同意报考证明


  2. 待业证明

 

  3.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宁波海关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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