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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厦门海关面试公告

2016-02-10 22:03:1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厦门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厦门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4)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关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本人户籍证明。户籍在家庭户籍上的,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户籍在集体户口上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4、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已获得的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8、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档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无需提供)。


  9、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如考生同时符合多种身份,应按不同身份对应的要求同时将材料提交:


  (1)应届毕业生:


  ①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2014、2015年毕业的院校毕分办意见栏内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16年派遣资格,并注明毕分办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如院校毕分办无法确认派遣资格,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具有2016年派遣资格的证明,同时注明档案保管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②就业报到证(2014、2015年毕业的考生提供)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待业证明》。


  (4)四类人员:“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业务办公大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指引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4号15时-16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厦门市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业务办公大楼正门广场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预计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我关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我关将另行通知。考生需携身份证,于公布日期当日按时报到。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阅读回执


  请阅读面试安排考生于2月4日前发送邮件至我关确认知悉本公告内容(地址:xm_kl@customs.gov.cn),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已知悉面试安排和资格复审时间等。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厦门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592-2355900、2355374


  传真电话:0592-235537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2. 待业证明(样式)


  3. 资格复审、面试报到地点路线指引

  4.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1-4下载


  厦门海关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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