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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梧州市苍梧县面试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6-03-17 17:27:31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9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3.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广西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高级中学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地点:2016年3月25日上午8:00时—12:00时,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⑵各类获奖证书;


  ⑶居民身份证;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联系电话:15878072356 0774—2663503、2671533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说课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3月25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以当时通知为准)。


  2.优先遴选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优先;


  ⑵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⑶愿意到苍梧县工作,为苍梧县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七、其他事宜


  苍梧中学各学科教师的招聘人员办理实名制入编手续,与现在编职工待遇一致。苍梧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的录用办法参照桂编办[2015]85号)精神执行。即: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的人员,不办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6年广西苍梧县直接面试招聘高级中学教师计划表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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