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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成都温江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6-04-29 11:10:18 字号: | |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温江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6.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的“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d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6年4月25日00:00至5月5日23:59(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2016年4月25日09:00至5月6日17:0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2016年4月25日09:00至5月6日23:59(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应聘条件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所学专业为师范类、教育类”等条件,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中“个人简历”一栏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温江区教育局负责。
  
  4.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4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应聘条件要求,完全符合报考岗位应聘条件方可报名,《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以原件校验为准。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温江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6年5月10日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6月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各1套,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726276)。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69063093,联系人:周老师)。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5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试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成都市温江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6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其他类别的毕业生应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若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证明材料。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解题能力测试、无学生试讲及答辩。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
  
  7.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定岗。经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确定岗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四)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监察局(028—82743377)
  
  十一、报考咨询
  
  (一)政策性加分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2726276)
  
  (二)报考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028—82764618)
  
  (三)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四)温江公众信息网          (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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