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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财经大学招聘公告

2016-05-20 16:56:49 字号: | |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博士16人、硕士及以下1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相关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应届生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除辅导员岗位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程序
  
  (一)博士招聘程序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笔试,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发至邮箱:ynufehr@163.com,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硕士及以下人员招聘程序
  
  1.报名。请登录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招聘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8:00至6月3日18:00。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016年6月7日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现场复核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在现场领取准考证。
  
  复核时间:2016年6月10日9:00至12:00
  
  复核地点:云南财经大学秋实楼学生服务中心一楼。
  
  现场复核应提交材料:
  
  ①应聘人员个人简历;
  
  ②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3张照片;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④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需加盖院、校两级印章;
  
  ⑥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告:资格复核通过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10日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资格复核合格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务应聘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2016年6月14日公示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
  
  面试分为心理测试和专业测试,心理测试不计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专业测试提供参考。专业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心理测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
  
  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
  
  专业测试相关要求: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监审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871—65114879。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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