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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图书馆招聘9人公告

2016-05-26 15:14:41 字号: | |
  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相关规定,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9 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年满18周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九)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二)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三)以上试用期、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以2016年5月25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非艺术类工作人员9名,具体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山西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三、招聘组织
  
  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山西省图书馆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报名要求以省人社厅公告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三)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时间、地点待定。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在省图书馆网站公布,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面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团结协作与应对恶劣环境能力、应变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将于考试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明显位置公布。
  
  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且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山西省图书馆组织。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医院由省文化厅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山西省图书馆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
  
  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考核由山西省图书馆负责。按照拟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考核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4126426
  
  监督电话:408801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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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图书馆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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