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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公务员第二轮考试录用政策问答

2016-06-05 10:45:31 字号: | |
2016上海公务员录用政策问答(第二轮)
  
  根据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6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就第二轮招录中的有关问题补充回答公布如下:
  
  1、问:报考者如何进行第二轮公务员招录职位的报名?
  
  答:第二轮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6月3日10:00至6月6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2、问:职位报名时考生可以填报几个职位?
  
  答: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填报总量为3个以下职位(含3个),既可以填报一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也可以填报多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1个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如所填报职位处于未审核状态时,可取消当前填报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一旦有填报职位通过审核,其他它未审核职位将变成失效状态。
  
  3、问:个人填报的信息是否允许更改?
  
  答:考生根据情况的变动,确需更改补充相关内容,可在职位报名前在"报名备注信息栏"内修改。
  
  4、问: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5、问: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答: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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