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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孜州检察院系统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2016-06-24 11:05:20 字号: |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就我州检察院系统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和相关规定,甘孜州检察院系统2016年招录公务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7日8:30-12:00,14:30-17:00。
  
  地点: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8办公室(康定市榆林新区州检察院)。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6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须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和一寸照片2张,本人在各复印件上签名。
  
  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请与入闱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随时关注递补公告,如有递补情况,递补公告于6月29日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注意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4、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未及时告知的,造成的后果一切自负。
  
  电话:0836-2812937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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