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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三支一扶农技特岗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

2016-07-05 14:29:57 字号: | |
  2016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技特岗)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16年,我省计划招募760名“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宁市10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东市75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西州14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南州10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海北州120人(其中,农技特岗20人),黄南州90人,果洛州50人,玉树州85人。
  
  各市(州)要结合本地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安排一定的“三支一扶”(农技特岗)服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做到精准帮扶,促进就业。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到县(区)以下乡镇基层单位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水利、扶贫开发和公共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28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宁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
  
  5、在校所学专业须与“三支一扶”(农技特岗)岗位服务类型和需求一致或接近;
  
  6、已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青南计划”(基层专项)、“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五)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费补贴标准。二类区每人每月208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2180元、四类区每人每月2280元、五类区每人每月2380元、六类区每人每月2480元。
  
  2、社会保险政策和交通费、体检费等补贴标准。在岗服务期间按统一政策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服务地所在县(区)统一购买;体检费每人每年200元;交通费补贴核报时参照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每年核报两次,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公务出行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予以核报。
  
  三、招募时间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7月1日-7月1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青海新闻网、省政府门户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公布招募计划、招募地区和服务类型等相关信息。各市(州)要及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招募数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地区等信息,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今年招募工作相关政策和情况。
  
  (二)组织招募(7月11日—8月3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派遣到岗等工作。
  
  1、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1日—7月17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5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按照生源地报名。
  
  资格审查。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按照就近就地招募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对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2、组织考试(7月30日-8月10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办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招募笔试的考务工作。各市(州)招募笔试地点请于7月20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笔试时间:7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负责公示。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试、体检工作。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三支一扶”办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州)要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对审核确定的考生,各市(州)要将其《“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本(市)《“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含电子版)、本市(州)考生体检总体情况和体检发票(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开具),于8月19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考生体检表由各市(州)负责保管。
  
  (三)岗前培训(8月20日-8月29日)。各市(州)要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农技特岗)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新招募人员纳入本地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范围,组织参加不少于5日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拟招募人员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州)、县(区)组织参加全员岗前培训,尽快熟悉基层情况。
  
  (四)派遣到岗(8月30日前)。各地特别是县(区)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与基层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明确每一名“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要积极推进选拔“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和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8月30日前,由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办统一安排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区)报到。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971-6306314
  
  注:各市(州)所属县(区)2016年“三支一扶”(农技特岗)岗位分配计划表随后发布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共青团青海省委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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